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城建有关工作的纪要》(〔2018〕169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的政府主导性项目拆迁安置房确权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4〕122号)精神,在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和涵江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涵江区专门成立了安置房遗留办证领导小组,对历史原因造成安置房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不齐全的,予以办理不动产权证。
据悉,涵江区历史遗留政府主导性拆迁安置房项目有59个共11760套。日前,该区住建局、不动产登记局对具备土地总证、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的省道201线丰山站前片区安置区、人民街塘西安置区等6个办证条件较成熟的项目作为第一批办证安置房,予以先行办理。
为让拆迁户早日领到不动产权证书,涵江区不动产登记局、区税务局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主动对标看齐,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简化办证程序,压缩办证时效,提前介入告知办证前及办证过程中需要的注意事项,并派专人指导、跟踪收集办证所需材料。
截至目前,工作人员通过加班加点,完成江口镇丰山村省道201线江口丰山站前安置房1号楼,2号楼和1号楼-2号楼裙楼等共180套安置房登记,部分拆迁户也已领到不动产权证书。(朱建婷)
来源:湄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