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欢迎您!
涵江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4-09】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一、心理健康辅导要以人为本,协助未成年人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二、辅导站工作人员要遵守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辅导站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心理健康辅导服务。

 

  三、辅导站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耐心细致做好咨询和预约登记工作,保持辅导站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四、辅导站工作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五、辅导站工作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待来访者,事后做好记录。

 

  六、开展团体心理健康辅导,事先设定守密标准,采取合理预防措施,避免个人在团体互动中受到任何心理伤害。

 

  七、辅导站工作人员针对一般心理问题进行辅导,若发现现有条件下无法解决来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或请教有关专家顾问后再约定时间解决。

 

  八、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干预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未成年人心理危机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九、辅导站工作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与总结并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咨询者本人同意不得随意翻阅使用。

 

 

        涵江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闽公网安备 35030302354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