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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领“航” 呵护侨乡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2-20】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月15日,涵江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联合区人民检察院文明实践队,深入莆田锦江中学开展以“‘未’爱而来,护航成长”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活动,向学生们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他们远离校园暴力、增强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活动中,志愿者向学校师生赠送了法律书籍。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肖剑兰主任结合自身工作经历,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深入浅出地阐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相关内容,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保护自己。同时,遇到心理困惑要学会向老师或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求助,勉励大家要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做一个知法守法、身心健康的好学生。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还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以近期热播的电视剧《狂飙》剧中情景释法,通过现场互动、知识问答等方式,向大家详细讲解了校园暴力的定义和危害、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等内容。志愿者们以案释法,结合发生在校园内的相关案件,讲解了常见犯罪心理行为,提醒同学们要坚决和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说“不”,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锦江中学坐落在著名的侨乡江口,其子女构成的特殊社会群体就是侨乡留守儿童。近年来,为进一步维护侨乡儿童合法权益,涵江区委文明办、区检察院、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侨乡儿童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文件,就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增强侨乡儿童安全感。


    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让青春梦想快乐飞翔。我们将继续立足“‘未’爱领‘航’”品牌创建,创新“专业力量+协作机制+特色探索”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强化预防、协作、宣传等工作模式,实现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的目标,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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