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公布《山西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启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根据实施方案,山西省将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通过出资修缮、认领认养等方式,参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央视新闻)
当前,各级政府承担了文物养护的主要责任,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拨付的资金难以满足文物养护的需求,有不少文物的保护现状堪忧;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的精力有限,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无法确保分布在各地的文物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针对这种现象,山西出台文件实施“认养文物”模式,试图从社会上筹得养护资金,减轻政府的压力,让更多文物的养护得到更多更好的保障。从这个角度来说,此种政策和方案,对提高文物保护的整体水平是有很大帮助的。
然而“认养文物”仅仅是一个尝试,是一种新生事物,其发展完善需要不断积累经验,需要一定的过程。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从群众方面来说,缺乏专业的文物保护知识,如果单靠对文物的一腔热情进行维修和改造,很难保证对文物不会产生二次伤害。还有,旅游经济方兴未艾,在资本和权力眼里,文物可迅速变现成金钱和政绩。于是,就难免出现过度开发和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给文物带来伤害。
笔者认为,“认养文物”稳妥的做法应该以养为主,以用为辅,以奉献为主,索求为辅。必须谨防把“认养文物”变为过度的商业开发,相关部门对此要划出底线,建立严格的认养审核制度,为认养者设置一定的门槛,拴上相应的责任,并对违反规定者进行严肃处理,真正为文物撑起行之有效的保护伞。
简而言之,只要监管方式得当得当,认养文物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法。多一个认养人,就会多一份责任心,多一份保护的力量。山西省推行的“认养文物”模式不妨一试。(陈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