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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志愿活动发自“自愿”
【发布日期:2017-06-30】 【来源:福建文明风】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志愿服务、志愿活动、青年志愿者……越来越多带着“志愿”二字的字眼通过媒体大篇幅的宣传报道进入人们的视线。加入志愿者队伍也逐渐成为人们参与文明社会组织活动的重要形式。在抢险救灾现场、在帮扶结对时刻、在宣扬文明之时,几乎在各个领域都能看到志愿者们的身影,志愿精神也成为现代文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志愿在本义上即指志向与愿望、有志于并心甘情愿地投入某项事业或活动中去。无偿性的公益志愿活动即是奉献精神、服务大众的最好体现,因此,志愿服务施行自然是带着闪光点的利他主义、为民服务的思想,想他人之所想,解他人之所愁。但随着这一志愿群体的悄然壮大,相比于声势浩大的志愿活动,我们更应当关注志愿者本身的自愿与否问题,不能只是一味简单地追求活动“志愿”而淡漠了内心“自愿”。

 

近年来,有些组织单位、社会团体为了倡导某项活动、完成某项任务、解决某项指标而组织带有明确功利色彩的“志愿”队伍,“被志愿”的参与情况逐渐凸显,惹来诸多非议,这样强求而别扭的活动打着“志愿”的旗号,极大地违背了参与者的选择性心境,让本是积极阳光的志愿服务变成了一次尴尬的作秀节目、一次有目的性的“立求回报”,虽图了一时热闹却也凉了人心。

 

志愿服务的活动应该是“冬冰化水,润物细无声”的状态,无需外界的强求,依靠的是周边环境积极向上的引导和服从于内心深处向善的需要,抛开硬性要求不提,更强调的是点滴带动的个人纯粹性。因此,希望社会各界从加强每个人的道德素质入手,让志愿活动的内涵深入人心,让大家自愿自发地加入志愿者的队伍,用一片真心为社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林歆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