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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谣言的“法外之地”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福建文明风】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前不久,莆田小鱼网上出现了一则关于“新度唯一通行证,两瓶红牛一根烟”的帖子,在网上引发议论,发布者称只要两瓶红牛一根烟就能收买交警。经查,是发布者因不满交警在新度镇下坂路口采取交通管制,致其所驾驶的车辆需绕道通行而虚构事实。新度派出所根据相关规定对违法嫌疑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作出治安处罚。

 

近年来,微信、微博、互网络等社交软件作为深受人们喜爱的交流工具,除了实用和便捷外,也开始令人感到头痛,因为总有一些心术不正之人借助这类通信工具散播谣言,给社会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

 

网络空间尽管是虚拟的,但网络造谣并不虚拟。如果说与现实有什么不同,那就是造谣者将现实生活中不敢做、不能做、做不得的事搬到了网络上来做。虽然说现代社会总体上是开放和宽容的,然而,无论如何总有个“度”。这个“度”,就是常说的公序良俗。在公序良俗的框架内,人们可以拥有最大的自由,但自由不能建立在损害公德、违悖法律的基础上。网络是公共空间而非私家卧室,在网络上发布和传播什么,决不只是个人爱好。网络谣言如镜子,折射出某些网民的美丑不分、是非颠倒、以耻为荣的另类“价值观”,不仅危害了互联网文明,而且败坏社会风气,这是每个具有正义感的公民都为之深恶痛绝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造谣、传谣属违法。大家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移花接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到网络环境的净化保卫战中,一起营造健康文明法治的网络环境。(陈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