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3亿,占总人口比例达16.7%。老年人已成为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生存状况和精神面貌,直接影响到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社会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业已明确指出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老年人自身的养老需求已不满足于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还希望老有所乐、老有所学。文化养老,是相对于物质赡养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积极的养老理念,能帮助老年群体树立积极、健康的老年价值观,也是一种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当代人文关怀的养老方式。然而,从目前社会现有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内容来看,大多数还只限于服务老年人群的基本身体需要,而疏于更高层次的“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基于此,各级政府应把“文化养老”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列入工作议程。
首先,要加强组织、宣传、文化、财政、民政、老龄、残联等部门在“文化养老”领域的合作与联动,形成一整套“文化养老”制度和良性循环机制;其次,要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购买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民办非盈利文化机构进入“文化养老”领域的步伐,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引导、扶持盈利性文化养老机构发展,满足部分经济条件好的老年人文化需求;再次,政府应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性的文化服务。比如,可应把“文化养老”与“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学习培训等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
尽管中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但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养老服务的未来还是可以期待。而作为老年人,也应建立一种积极的养老理念,乐观面对自己的晚年生活,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提高晚年的生活质量,让夕阳灿烂起来。(涵江区委文明办陈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