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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强化公共文明
【发布日期:2017-11-09】 【来源:福建文明风】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在过去一周内,各大媒体连续曝光的多起不文明现象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舆论关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强化发展公共文明是巩固新时代社会文明成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提高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形象。

 

加强公共文明建设,一方面必须紧紧围绕在公共生活领域大力提升国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倡导公民道德和公共精神;另一方面必须建立公民公共行为规范体系,发动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公共文明监督制约工作机制。

 

从个人层面,需要自律。公共生活领域越扩大,公共秩序就越复杂,道德和法律的作用就越突出。在道德层面,我们难以通过管理来提升,更多的是通过宣传和教育的方式来提高民众的自律意识,通过模范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只有在公共生活中知荣明耻,自觉履行道德和法律义务,才能真正锤炼人的思想品德,提升人生境界,不愧为新时代的合格公民。

 

从社会层面,需要他律。在新时代历史条件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崇尚公平正义、追求自由平等、建设民主法治为价值方向。当一些不文明的现象发生时,其他个体是否能及时有效制止,反映了公民对待个体与国家、个体与社会、个体与个体之间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具备以利他思维关怀公共事务和利益的思想境界和公共精神,是现代社会对公民提出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公共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和法律规范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法律是最权威的规则,它既有公家强制性,又有普遍约束力,能够通过制裁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强制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在新时代条件下,我们有必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公共生活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着力解决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从而形成有效的公共文明监督约束机制。(孙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