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其中《意见》提出要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近年来,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抵制不良风气,各方政府也积极响应上级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相关文件,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一股移风易俗热潮。
同时也要看到,移风易俗虽在进行中,然而还是存在种种诟病。近年来,天价彩礼、恶俗婚闹、丧事大办、奢侈祭祀……诸多事件还是屡出不穷。婚丧嫁娶,本是中华民族流传几千年的仪式,更是一种人文情怀,然而当仪式掺杂了攀比之风、利益之心,办得奢侈豪华,少了人文情怀,就使有些传统习俗变了味。种种陈规陋习深受诟病,成为群众的沉重负担,甚至致贫或返贫,群众心中也多有反感,却难以被有效抑制,究其根源,无非是迫于传统习俗或是人情世故,亦或是为了面子而苦了里子。那么,要如何解决陈规陋习,倡导移风易俗?
移风易俗要把握“带”字。虽然全国各地都发布了相关的政策文件,但是移风易俗工作的社会变革,仅靠行政命令是做不到的,重点在于要抓关键少数——党员干部。身为共产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一定要走在群众前列,应该用更高更严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同时,也要发挥监管部门的监察力度,用纪律促进关键少数将移风易俗落到实处,从而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继而带动其他群众自觉响应。如此循环反复,久而久之,才能慢慢拔除群众根深蒂固的陈规陋习观念。
移风易俗要突出“活”字。一是宣传要“活”。将深化移风易俗融入新媒体宣传,并注重先进典型的选树,及时发布转发移风易俗相关资讯,引导广大群众讨论、参与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活动要“活”。结合当地特色,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同时依托学校开办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家庭读书等活动,引导群众和家庭自觉摒弃陈规陋习,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家风,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尚。
移风易俗要讲求“恒”字。河冰结合,非一日之寒;积土成山,非斯须之作。要改变国民的陈规陋习观念,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移风易俗是一项涉及精神文明建设的系统工程,也是一场持久战,同时也要防止“一阵风”、“走形式”等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开展,防止反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进移风易俗常态化。
“风俗之变,迁染民志,关之盛衰,不可不慎也”。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相信,在新的征程中,随着移风易俗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定能实现群众观念从过去的“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的思想飞跃,新时代的精神面貌也定能焕发新的气象。(肖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