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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归还不应如此“困难”
【发布日期:2020-01-13】 【来源:福建文明风】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生活中丢失物品的事情时有发生,大部分时候因为丢失的物品涉及的金额不大,所以大家都不会去太在意。家在哈尔滨的郑女士昨天通过《零距离专案组》反映,自己丢失了一块价值26万元的卡地亚手表,让她没想到的是,拾到者却不愿归还手表。拾到者称:“走法律程序就还你!”(中国经济网)


许多人通过儿时那一首脍炙人口的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对拾金不昧这一美好的品德有了最初的认识。就此次事件而言,在未确认失主的前提下,尚可以理解拾到者担心高价物品归还错误导致赔偿问题,而在公安部门的协调下仍不归还,则是一种既不道德又不合理的行为。值得庆幸的是,虽然现实中也存在着一部分拾遗者对失主漫天要价甚至刁难的现象,但是大部分拾遗者还是愿意主动将物品归还给失主的。


拾金不昧是一种良好的品质,也是文明社会的一种表现。对于拾遗者失物归还的顾虑,大众也应当予以理解,不能以完美的道德要求对所有情况一概而论。例如,司机长途归还乘客遗失的物品,可能产生误工费、路费或者邮寄费用;某些情况下,遗失者还可能以归还物品不齐全或者损坏为由,向拾到者索赔。所以,只有让好人不吃亏,让不当行为受到惩罚,才能让拾金不昧这一行为有更大的施展空间。


因此,在要求拾到者发扬拾金不昧精神的同时,也应当通过多种方法促进失物归还的良性循环。首先,遗失者可以发自内心地表达感谢,自发支付失物归还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减少归还者的支出,以相互理解的态度使归还失物的过程更具有温情。


再者,在宣传拾金不昧美好品德的同时,还需加强遗失物品归还相关依据的宣传,例如物权法中关于失物归还的相关条例,进一步强化拒不归还失物是法律层面不当行为的认知,以增加拾遗者归还物品的自觉性。


而最关键的一点,还是在于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滴滴出行已经出台《网约车物品遗失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网约车司机归还乘客失物,失主要支付合理费用;但是,在更多的方面还缺少国家或行业制度的指导。因此,在国家、行业等层面若能对于失物归还的费用补偿、免责情况等作出具体指导,就能同时保护遗失者的权利和拾到者的权益,从而提高大众归还失物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扬拾金不昧这一优良品德。(吴仲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