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1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印发的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今年9月20日是第二十一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要做好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关键是要推进“四德”教育,通过涵育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引导人们向上向善、向好向优。
星火成炬,修养个人品德。涓涓细流,汇成大海;纤尘堆聚,可为高山。公民道德是全体公民个人品德的集合,只有汇聚起个人品德的点点涓滴,才能成就公民道德的江河浩瀚。我们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要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良好品格,作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来长期践行,争取做一个明礼遵规、宽厚正直、自强自律的有“德”公民。闲暇之余,我们也可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踊跃参与志愿活动,积极通过爱心行动的感染和熏陶,促进自身道德品质的升华。
薪火相传,涵养家庭美德。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幸福生活离不开家庭美德。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公民道德当中不可忽视的作用,不断深化文明家庭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文明家庭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支撑作用,积极通过立家规、传家训、严家教、正家风等一系列举措,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传递向上向善的文明理念和道德力量。我们要把家庭美德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集成单元,做到对内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对外与人友善、邻里互助,有效借助4亿多家庭的美德基础,铸就公民道德的坚固长城。
气正风清,滋养职业道德。广大工农群众,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坚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保持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切实以职业道德为导向,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基础上,更多更好的奉献社会。党员干部尤其要以“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为主题,提升拓展新风正气福建“名片”,立足“岗位践新风”“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活动,把“名片”精神结合到行业领域,切实提升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擦亮行业新风正气福建“名片”的“金字招牌”。
蔚然成风,培养社会公德。社会公德作为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的基本准则,是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无论是个人还是家庭,无论我们是何种职业,都要严格遵守。培养社会公德,关键在于帮助居民群众跨越局限于个体的狭隘目光,将视野拓宽至社会全局。要切实引导居民群众破除“小家”“小我”的狭隘思想,唤醒其内心深处的公共意识和规则意识,增强居民群众的社会公德心,树立起小与大、私与公、家与国融洽协调的社会公德意识。
正所谓:“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无论身处何处,无论所在何时,我们都应该坚持道德的底线,坚守人性的良善。在第二十一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自觉恪守个人品德、倡导家庭美德、遵守职业道德、践行社会公德,共同营造尊崇道德、向上向善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