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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四"做大岁"
【发布日期:2017-01-31】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做大岁是莆田民间特有的春节风俗。莆田将年三十晚上称为“做小岁”,正月初四晚上称为“做大岁”,即每年的正月初四或初五,跟大年三十、正月初一一样重新过年。





 相传明朝年间,某一年三十时候,倭寇攻克莆田,烧杀抢掠,幸存的人们跑进了山里。后倭寇被戚继光打退,人们年没过成,而且很多家庭也失去了亲人,悲喜交集,既为幸存者庆幸,又为死者悲伤。此时亲友之间急先互相探望,然后擦干眼泪,重过春节,补做大岁,庆贺光复。因家家都没过大年节,便决定在初四夜补过。以后为了庆祝抗倭胜利,纪念戚继光、戚家军,民间相约以除夕为小年夜,正月初四为“大年夜”,亦称“做大岁”。并以正月初二为“探亡日”,这一天互不登门,以示对死难亲人的哀悼。而这一风俗全国只有莆仙才有。





 在涵江,“做大岁”是一个神圣节日,家家户户看得比过大年还重要。“做大岁”时,村里往往由具有威望的长者组织莆仙戏演出、十音八乐等文娱活。





 越热闹越幸福,做大岁就是传承着这样的一份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