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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文明祭祀“五倡导” 提升新福建文明形象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文明风】 【字体显示:

 

 

 

 


文明风3月29日讯(本网记者 康金山)为做好清明期间社会各界和群众祭拜、悼念已逝亲人和革命先烈活动,共同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祭祀氛围,近日,省委文明办、省民政厅发出文明祭祀倡议书,号召公众告别旧俗,文明祭祀。


倡导文明祭祀新风。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破除焚烧抛散纸钱、燃放鞭炮的陈规陋习,大力推行鲜花祭奠、植树寄思、家庭追思、集体公祭、网络祭祀、社区公祭等绿色低碳祭奠方式,变注重实地实物祭扫为精神传承为主,以现代文明方式表达慎终追远情感。


倡导绿色安全祭扫。清明祭扫期间,人流多、车流量大,交通易拥堵,建议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出行,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车辆拥堵。同时,要爱护公共环境,严防火灾事故,做到不在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不在路边、广场、小区、草坪等场所烧纸钱、放鞭炮,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倡导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选择骨灰存放或撒散、深埋、树葬、草坪葬、壁葬等绿色节地葬式葬法,提倡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提倡不设墓碑或墓碑小型化、微型化,不乱埋乱葬,不骨灰装棺再葬,不修大墓、豪华墓。


倡导优秀文化传承。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 的传统美德,传承优良家风,树立厚养薄葬的现代理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对老人尽孝心,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提倡以节俭的方式寄托哀思,让逝者欣慰,生者心安。


倡导党员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党员干部要在遗体火化、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祀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陋俗、立新风,共同推动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


倡导文明祭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是建设美好生活的需要。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做绿色殡葬的先行者,做中华优秀文化的弘扬者,以文明缅怀的实际行动,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