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央、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典型示范,多方联动,机制保障”的模式,全力打造乡风文明的“赣州样板”,迅速构建起全民参与、全域联动、全面提升的工作格局,为赣南乡村振兴凝聚了精神、聚合了力量。2018年1月委托江西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移风易俗电话调查中,1180名调查对象对“乡风文明行动”的支持率、满意率分别达93%和87%。 坚持政府主导,攻坚战态势快速形成 以敢打硬仗的决心,务实有力的举措,灵活创新的方法,迅速形成攻坚战态势。 一是“一把手”强势推动。2017年3月召开市县乡三级千人视频大会启动,将“乡风文明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三个月集中推进,半年形成机制,年底全面问效,2018年形成常态”的时间表扎实推进。成立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专设办公室。县乡同步成立相应机构,大余、信丰、安远、定南、会昌、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等7个县(区)由县(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中大余县各乡镇均成立乡风文明管理办公室,增配3-5个事业编制,由副科级干部担任主任。一年来,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李炳军就“乡风文明行动”作出批示9次,逢会就讲乡风文明,下乡调研必看乡风文明。 二是“一盘棋”全面推进。全市297个乡镇(街道),3765个村(居)整建制同步推进。出台赣州市“乡风文明行动”“1+3”文件,“1”指的是《赣州市全面推进“乡风文明行动”工作方案》,“3”指的是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专项整治等3个子方案,明确修订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等9项重点举措的行动“路线图”。同时把“乡风文明行动”列入《赣州市“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重点任务。各县(市、区)均配套出台“1+3”方案或“1+N”系列文件。 三是“一把尺”严格考核。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和全市公共文明指数考评体系,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考评。出台《赣州市“乡风文明行动”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市考核县、县考核乡、乡考核村的分级考核机制。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乡风文明第三方测评,实实在在摸实情,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安远县对考核排名靠后的乡镇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建立“日发布”、“周通报”、“月调度”工作机制,尤其是每周在市政务微信群发布《快报》和《通报》,县县亮相排名,形成“比学赶帮超”竞争态势,目前已刊发《快报》49期、《周报》48期。 突出群众主体,民众参与度不断增强 坚持以群众为主体,让群众有参与感、获得感。 一是立体宣传确保群众家喻户晓。推出各类报道2200余篇(条),新媒体累计发稿2万余篇(条),全媒体推送播出5集移风易俗系列公益广告片。印发各类宣传资料480余万份,入户宣讲2.67万场次,移风易俗文化墙及公益广告面积达63.27万㎡,开展乡风文明专题宣传演出活动8006场。设立“乡风文明监督哨”,公布举报电话,大力曝光鞭挞反面典型。 二是建立“一约四会”发动村民自治。3765个村(居)全部修订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内容具体规范纳入其中,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建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退休干部、新乡贤等担任会员的村民理事(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目前,红白理事会已全覆盖成立,并按“一村一策”制定章程,指导标准细化到彩礼金额、随礼金额、办酒桌数、办事天数等,建设公益性婚庆和治丧场所“文明理事堂”的村(居)比例达69.8%。 三是倡导文明理事带动群众参与。对红白理事会骨干、殡葬从业人员等群体累计开展培训124场(次),参训人员1.4万余人。对“风水先生”“大师”“神婆”调查摸底、教育转化,对流动算命摊点清理取缔。通过红白理事会操办的红白事中,新婚“彩礼”普遍控制在6万元以内,酒席桌数在10桌以下,各种仪式大为简化,红事费用减少超过50%,白事普遍一天办结,遗体火化后普遍安葬(放)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每场为群众节约开支1万元以上。群众逐步开始接受文明理事,主动报备红白事,已报备红事9831件,白事7956件。各地举办多场集体婚礼,市级举办“大美赣州•千对佳人”集体婚礼,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李炳军书面《新婚寄语》,时任赣州市委副书记王林云为新人证婚。瑞金、龙南多地集体婚礼得到中央、省各级媒体关注报道。赣州市公交总公司在全国率先推出文明新风尚“公交婚车专属定制”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115个婚庆订单,得到市民一致好评。 注重典型示范,乡村文明风尚不断向好 通过示范点、党员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典型带动,树立农村新风尚。 一是打造示范点带动。2017年,赣州市委、市政府将寻乌县、大余县作为乡风文明示范点进行培育和打造,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点建设已初显成效。寻乌县推动移风易俗的做法在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交流,大余县整治农村陈规陋习的做法得到国家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各县(市、区)都选取了2-3个镇、村作为示范点进行打造,安远县、章贡区分别高标准打造特色示范村19个、10个,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二是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意见》,并把执行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内容。出台《关于推动村(社区)干部队伍“三提升”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干部要做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头人。”目前全市95%以上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党员签订了移风易俗承诺书。崇义县党员带头开展移风易俗“五个一”(一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一次民主生活会、一次主题党课、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一份承诺书)活动,不断提升党员破旧立新、移风易俗意识。 三是培育好人文化引领。着力推进好人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各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明家庭”“文明信用农户”“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最美庭院”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并予以郑重表彰。2017年,会昌县王必盛入选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成为本届全省唯一入选模范,18人入选“中国好人”,实现月月上榜,创历年来新高。 凝聚多方合力,难点问题有效突破 县、乡两级担当起移风易俗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27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市县乡村四级党政齐抓共管、同频共振、整体推进,以问题为导向,移风易俗重点难点问题实现破题。 一是乱埋乱葬现象有效遏制。各地、各部门联动,疏堵结合开展“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专项整治。一方面疏,赣州市发改委、民政局联合编制《赣州市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规划》,规划项目总投资21.97亿元。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将农村公益性公墓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赣州市林业局配合民政部门科学规划公墓区建设,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建坟行为。规划建设公墓1063个,已启动建设479个,已完成建设256个,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安放设施已建和在建数比例达69.14%。赣州市被列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另一方面堵。要求整治范围内实现“零增量、去存量”目标。全市应迁坟墓6.74万余座,截至2018年3月已搬迁5.96万余座,搬迁率达88.3%。全市火化率达83%,居全省首位。宁都县投资8000余万元推进县殡仪馆和公墓建设,3月底,全省殡葬改革现场推进会将在宁都县召开。 二是“不孝敬、不善待”老人之风有效扭转。在全市开展“百善孝为先”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乡风文明的重要抓手,重点处置曝光不孝敬、不善待老人反面典型,并予以严厉制约。对劝导无效的反面典型,社会影响较大的,进行公开曝光;违反法律法规的,将其列入“黑名单”,不能享受信贷、教育、就业、产业奖补等优惠政策;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对摸底发现的360名不孝人员登记,开展集中劝导工作。赣州市司法局全面开通“乡风文明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支持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安远县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案件,法院优先受理,优先判决。全南已依法处置20余起不赡养老人案件。 三是农村环境“脏乱差”明显改善。赣州市国土局、城管局等部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空心房”整治等民生工程。2017年安排农村垃圾专项治理资金6.66亿元,建设乡镇压缩式转运站184个,清运处理垃圾147万余吨。投入“空心房”整治资金6.52亿元,完成整治面积3199万㎡。章贡区垃圾处理率达97%以上。蓉江新区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累计“拆违”1580起、面积27万㎡,整治“空心房”面积20万㎡,清理垃圾4000多吨。四是其他不良风气同步好转。赣州市政府办公厅颁布春节“禁燃令”,全市人民度过了一个安静、干净的春节。赣州市公安局开展打击农村“黄赌”违法犯罪“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共查处“黄赌毒”案件2118起,处罚7396起,涉案金额3848.6万元。宁都县印发《关于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通知》,对公职人员参与赌博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惩处,领导干部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注重工作保障,常态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乡风文明行动不能搞“一阵风”,我们坚持建立健全机制,保障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赣州市乡风文明行动常态化工作方案》,通过整合“文明之家”、“文明理事堂”、“村史馆”等三大工作平台、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移风易俗重大事务公示栏、移风易俗文化墙等四个宣传阵地、推进“党建+乡风文明”、“美丽乡村+乡风文明”、“文明单位+乡风文明”、“道德典型+乡风文明”、“志愿服务+乡风文明”等五项文明创建、治理浪费风、不孝风、乱葬风、赌博风、迷信风、污染风等六类不良风气、持续移风易俗入户宣讲活动、“破陋习、树新风”乡风评议活动、“移风易俗新生活”农村妇女培训活动、“传家风、立家规”主题教育活动、“移风易俗树新风”专题文艺演出活动、“移风易俗进万家”小手拉大手主题实践活动、“大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题宣传活动等七大宣传活动等“34567”常态化工作举措,实现“乡风文明行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2017年全市各级乡风文明行动经费达4.62亿元,其中办公室工作经费933万元,红白理事会经费2844万元,殡葬改革经费4.24亿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经费。市级每年预算乡风文明经费100万元,各地财政也将移风易俗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落实红白理事会运行经费。大部分县市已按当地农业人口人均2-1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预算,部分县市按村均标准进行预算,理事会成员可以领取一定的误工补助。其中章贡区村均经费达5.9万元,经开区、定南、龙南、大余、全南等县村均经费1万元以上。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市级安排“三沿六区” 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和奖补资金676万元,并制定《赣州市绿色殡葬奖补激励办法》,保障专项资金投入。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达2.78亿元,“三沿六区”专项整治工作经费1.46亿元。 三是建立督导机制。建立全面、重点和日常督查相结合的督导机制,组长和副组长一月一督导,赣州市文明委组成人员挂点联系乡镇两月一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常态化督导。目前已开展全面督查3次,重点督查4次,日常督查15次,印发通报5个,督办函59个。瑞金市主要领导每月主持督导,后三名的乡镇党委书记和挂点市直单位主要领导要在督导推进总结会上表态发言,对三次在倒数三名名单里的乡镇进行组织处理。 经过一年来的全面推进,赣州市“乡风文明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7年8月21日,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在赣州召开。中宣部《宣传工作》《每日要情》、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中国文明网先后刊发赣州的经验做法。 下一步,赣州将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推进乡风文明行动。 一是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首先解决好认识问题。把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的主要内容,纳入新一届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确保新任职的村(社区)干部对乡风文明工作认识到位、要求清楚。其次解决好保障问题。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开展乡风文明工作的人员、资金、场所和激励保障。 二是进一步发挥“一约四会”的自治作用。遵循“因地制宜、便于落实”的原则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避免“千村一面”“假大空”。探索制定《红白理事会常态化管理办法》,研究出台红白理事会实际操作模式,推动规范运行。充实一批有威望、有热情、有能力的理事会成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村级组织赋予红白理事会更多议事权,解决部分红白理事会无话语权,工作开展难的尴尬局面。 三是进一步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动作用。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村(社区)干部队伍“三提升”的实施意见》,依法依纪狠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打牌赌博、互相攀比等不正之风。持续开展“巾帼助力乡风文明”等教育培训活动和“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全面完成“移风易俗新生活”农村妇女大培训。开展“小手拉大手”“我和我家的移风易俗故事”“移风易俗童谣征集传唱”“传家风、立家规”等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对“风水先生”“神婆”等严格规范管理,通过举办职业转型培训班、创业培训班等形式,引导帮助从业人员转型。 四是进一步发挥体制机制的长效作用。修改完善《乡风文明行动考核办法》,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好《赣州市乡风文明行动常态化工作方案》,落实好“34567”常态化工作举措。常态运行好“日调度”“周发布”“月汇报”调度机制,指导督促各地按照时间节点、阶段重点推进工作。 五是进一步发挥示范区(带)建设的带动作用。2018年,拟选取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的中心城区的章贡区、赣县区和获得全国文明县城提名资格的大余县、龙南县、瑞金市等5个县(市、区)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县打造。选取“乡风文明行动”基础较好的寻乌、全南、崇义、安远等4个县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在全国、全省再育新典型,再创新经验。按《赣州市乡风文明行动常态化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力争每县建成1-2个乡风文明连片示范区或示范带。(赣州市文明办) |